安徽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企业提交留言协议

欢迎您在安徽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留言反映问题

  持续提升服务效能,着力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创建一流营商环境。

1. [目的意义]
为保证安徽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企业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自然人、法人用户留言时应采用实名制。填写企业和本人真实信息是后期为您提供政策精准推送、诉求收集分办、跟踪调度服务的基础。 在您通过安徽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留言之前,请确认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同意遵循本协议的所有约定。

2. [协议适用主体范围]
安徽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的运营管理权归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所有。订立本协议的用户,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 [服务内容]
企业能够访问安徽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检索惠企政策信息或服务,进行企业诉求提交,可在专属用户空间查询所提诉求的过程信息,并自行维护用户信息。

4. [用户承诺与授权]
企业在安徽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留言时承诺并确认:
(1)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个人资料;
(2)使用本人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进行实名验证;
(3)及时更新注册资料;
(4)同意接收安徽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推送的惠企政策信息或办理进展提示;
(5)在提交诉求过程中,按页面提示提供真实、准确的要件材料;
(6)不存放与企业诉求无关的信息内容。

5. [用户信息保障]
安徽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依法保护个人隐私,不得违法违规向与企业诉求办理无关的第三方提供企业资料。

6.  [禁止条款]
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安徽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有权终止提供服务,并保留追责的权利。

7. [注意事项]
安徽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将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因技术原因和网络中断等因素,可能会造成企业用户的实时操作无效或暂停,请注意备份相关资料。

8. [其他规定]
安徽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后期依照本服务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发布的补充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原则上不再另行签约。